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馬姓人夫與鍾姓女子交往拍攝婚紗照,還大喇喇將照片散佈給馬妻同業,馬妻得知後提告控訴,老公10多年就曾與另名女子交往鬧離婚,事後反悔要她再給一次機會,但去年5月又發現老公再度外遇鍾女,並以鍾女懷孕為由提離婚,表示:「我不接近她,妳以為我不會接近別的女人?」馬妻不滿婚姻遭到二度背叛,怒而求償120萬元精神慰撫金,新北地院認定馬男、鍾女是男女朋友,今判兩人須賠償馬妻20萬元,可上訴。
馬妻指控,去年5月,發現老公與鍾女外遇,追問老公,老公承認出軌並讓鍾女懷孕,兩人已拍好婚紗照,他打算離婚,後又反悔不願離婚,但表示不會因此斷絕與鍾女等女性友人的往來;鍾女也坦言:「我很愛他」、「我跟他沒有孩子,這可以保證。」她大受打擊,因此向兩人求償12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馬男辯稱,與鍾女只是比較好的朋友關係,並無超越正常友誼關係,兩人確實有與一起拍婚紗照,但只是好玩,沒有特別意義,兩人也沒有發生性行為,確實曾跟妻子提及小孩要出生了、要戶口,但實際上並沒有這件事,並指傳訊向老婆坦承外遇的人並非是他;鍾女則未出庭。
法官勘驗馬妻提出的簡訊內容,面對責問鍾女回覆,「老實說…之前你都說他背叛你的事情,但如今你也知道我的存在,甚至在這邊談話,你也說過,我可能會是他下個背叛的人,但如今換成別的女人,你還是一樣受傷害,即使我不出現,他那樣的行為終究不會停,對嗎?」、「我很愛他」、「我跟他沒有孩子,這可以保證。」、「對,我就是愛他,因為他變了」等語,可見鍾女知道馬男已婚;馬男則回:「我不接近她,你以為我不會接近別的女人?」、「我跟你說我外遇,你會簽字」、「之前就是各玩各的」等語,顯見兩人婚姻關係早已出現裂縫。
法官認為,鍾女被馬妻質疑與老公交往後,戶籍原在桃園的鍾女,去年8月竟將戶籍遷到馬男母親家,且兩人還拍攝婚紗照,足證兩人並非僅止於普通朋友間的互動,而是有相當親暱程度男女情感往來,判馬男、鍾女須賠償馬妻2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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